化疗应该适可而止

时间:2017-08-31 13:57来源:淄博延强医院录入:袁栋点击:次 
    昨天在西安,接诊了一位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女孩。女孩18岁,今年确诊后就在西安的大医院化疗,病情很快得到缓解。女孩也非常配合,按时按医嘱化疗,前前后后共化疗8个疗程,7月份入院例行第九个疗程化疗前,骨穿却显示病情复发了。女孩又化疗一个疗程后,在病友的介绍下,前来寻求中医药治疗。多数患者不明白,明明按量按疗程准时化疗,问什么还会复发呢?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案,在临床中经常会遇到。
 

    急性白血病在诊断时,一般体内白血病细胞超过1011~12亿个,经治疗完全缓解后体内白血病细胞少于108~9亿个,可以看出化疗是非常有效的,所以有的患者深信不疑,一个接一个坚持化下去。岂不知,化疗在杀灭幼稚细胞的同时对人体五脏六腑的损伤是非常大的,特别是会使人体宝贵的免疫力更为低下。  

 

 

早在2000多年的《黄帝内经》认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,正气的强弱才是发病的决定性因素,起着主导作用。正气强则胜邪,邪气被抑制,或者被祛除,则不发病;反之,正气虚弱不胜邪气,则邪气得以侵入人体,引发疾病。《素问遗篇·刺法论》云:“正气存内,邪不可干。”指出人体正气旺盛,抗御邪气的能力强,则邪气难以侵入人体。可见,人体是否发病,主要取决于正气的盛衰。再如《灵枢·病传》云“正气横倾,淫邪泮衍,血脉传溜,大气入脏,腹痛下淫,可以致死,不可以致生”。表明正气衰弱,必然导致邪气猖獗,深入内脏,发病严重而预后不良。所以这个女孩多次化疗后复发也就不难理解了。 
     《素问·五常政大论》说: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;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;小毒治病,十去其八;无毒治病,十去其九;无使过之,伤其正也。 治疗疾病的实质是祛除致病因素,调整人体机能。然而祛邪之法用之得当,方能除病;用之不当,反而戕害正气。化疗药物是大毒之药,更不能长期、大量的使用,病情一旦缓解,一定适可而止,以防损伤免疫力,引起病情反复,得不偿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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